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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啟用江蘇省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電子采購平臺的通知
蘇財購〔2023〕35號
省各部委辦廳局,省政府采購中心,各設區市、縣(市)財政局:
為貫徹《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管理暫行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110號,以下簡稱110號令),落實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要求,提高多頻次、小額度采購效率,我廳依托“蘇采云”政府采購交易系統開發了框架協議電子采購平臺,經省政府采購中心和部分設區市試運行,已具備使用條件。現就全省正式啟用框架協議電子采購平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規范開展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活動
自2023年3月15日起,框架協議電子采購平臺在全省正式啟用,使用“蘇采云”系統的市、縣,均應當通過此平臺開展框架協議采購活動。框架協議采購品目應當是技術、服務等標準明確、統一,需要多次重復采購的貨物和服務,主要包括:
(一)省級框架協議采購品目:出租車客運服務、預算績效評價咨詢服務、審計服務、印刷服務、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、物業管理服務、會議服務等。
(二)全省聯動框架協議采購品目:服務器、計算機(含臺式計算機和便攜式計算機)、信息安全設備(限防火墻、入侵檢測設備、入侵防御設備、安全審計設備)、多功能一體機、打印機、掃描儀、乘用車、多用途貨車(限皮卡車)、空調機、家具、財產保險服務(限機動車保險服務)、車輛加油和添加燃料服務(限乘用車等車輛加油服務)等。
全省聯動框架協議采購項目,由省政府采購中心擬定方案并公開征求意見,我廳審核后實施。對實行全省聯動框架協議采購的品目,各地、各部門應嚴格執行江蘇政府采購網公開的框架協議采購結果。
框架協議品目將根據國家要求、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和集采目錄進行動態調整。除上述品目外,各地、各部門可根據110號令規定,結合實際對符合條件的品目實行框架協議采購。
二、準確把握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流程
(一)填報采購實施計劃。采購人應當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執行板塊填報采購實施計劃(采購方式選擇“框架協議采購”),選擇擬采購的貨物和服務品目,并關聯政府采購指標。采購實施計劃經審核后自動推送至“蘇采云”系統。
(二)登錄平臺下單采購。采購人登錄“蘇采云”系統(網址:http://jszfcg.jscz.gov.cn/jszc/login),選擇“框架協議”模塊進入框架協議電子采購平臺,選擇相應品目,按照征集文件規定的方式,選定供應商和產品服務,關聯采購實施計劃并下單采購。
(三)合同管理與付款。框架協議采購應簽訂電子合同。采購人應當在供應商履約后在線確認收貨、提交履約評價并備案采購合同。“蘇采云”系統將合同自動推回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后,采購人在一體化系統中編制政府采購用款計劃,關聯采購實施計劃、政府采購指標和采購合同,按照約定付款。
(四)其他。對出租車客運服務、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、車輛加油和添加燃料服務等單筆金額小、頻次高的品目,采購人可在年初估算全年采購金額,結合實際與框架協議采購入圍供應商簽訂定期合同,并按上述流程實施采購。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的,采購人應作為單個采購項目組織實施。
三、工作要求
框架協議是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,也是政府采購交易機制的重大創新。各地、各部門要充分理解110號令的精神要求,準確把握框架協議適用范圍和邊界,規范開展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工作,確保框架協議采購平穩有序實施。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,請及時向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反映。聯系電話:025-83633063。
“框架協議電子采購平臺采購人操作指南”可在江蘇政府采購網“資料下載”欄目下載(網址:http://www.ccgp-jiangsu.gov.cn/jiangsu/zlxz)。
江蘇省財政廳
2023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