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信息發布時間:2025-01-14閱讀次數:】 【我要打印】 【關閉】
市級各預算單位,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:
市級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項目實行公證機構現場公證制度,對貫徹落實政府采購“三公一誠”原則起到了積極作用。隨著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和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推進,結合工作實際,經研究,對市級政府采購公證服務相關事項作相應調整如下:
自2025年1月1日起,市財政不再統一采購確定市級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項目公證機構。采購人(或代理機構)可綜合考量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、實際需求以及風險預估等情況,自主確定是否委托公證機構參與,涉及公證費用由采購人(或代理機構)自行承擔。
我局相關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,按照本通知執行。采購人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疑問,請與蘇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聯系,聯系電話:68616620。
蘇州市財政局
2024年12月12日